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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胡季强:建立协调机制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

2019-03-04  来源:新京报  编辑:周敏
近年来,党和国家从法律法规上给中医药事业保驾护航,从战略规划高度给予中医药事业关怀和期望,已经形成了“一法一纲二规划”的相对完善的体系。但由于种种原因,近年来中医药在医疗医药卫生改革、在百姓看病就医选择等方面却受到诸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待遇,全国人大代表、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季强提交了《关于在国务院层面建立协调机制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》。
 
 
胡季强认为,中医药的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。具体包括:中药在临床治疗领域的地位下降,中成药在进院、临床使用、药占比考核中受到诸多限制,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使用金额和占比均大幅下降等,据昆泰艾美仕的公开数据,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药处方值下降了7%,而同期进口及外资企业的药品却上升9%;中药评价体系、注册审评制度不符合中医药理论体系,成为中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羁绊;中药行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,龙头企业投入巨资研发创新得不到认可;中医药监管主体缺位,“九龙治水”局面尚未有效改善;中医院(科室)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比重及投入不足,中医人才匮乏,诊疗水平明显下降等,基于此,胡季强建议:
 
● 建议在国务院层面建立协调机制,在“一法一纲二规划”的大框架下,提出“中医药传承发展顶层设计”,合理调配涉及中医药全产业链管理的部门职能,倍儿大限度减少“九龙治水”带来的监管空档和低效,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科学性。
 
● 督促国家中医药局履行主管中医药工作的法定职责,依照《中医药法》给予其开展相关工作的充分授权,必要时可成立“国务院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”。
 
● 督促卫健委、中医药局真正落实“中西医并重”的国家大政,充分认识中医药的临床价值,推进中医药临床路径制定工作,加强合理用药管理,严厉纠正粗暴对待中药的做法。
 
● 督促国家药监局尽快研究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审评审批体系,把制订《中药注册管理办法》纳入修法计划,启动中药上市后再评价工作。
 
● 督促市场监管局牵头,协调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工信部、林业和草原局、药监局、中医药局、卫健委等部门开展“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整顿”工作,形成长效机制,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中药的质量安全和疗效。
 
● 将3月17日定为中医药节,同时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,增强14亿中国人的中医药文化自信,中医药走出国门才有底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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